據新華社北京7月11日電 國家衛生計生委會同司法部、財政部、中國保監會、國家中醫葯管理局11日聯合召開電視電話會議,並印發《關於加強醫療責任保險工作的意見》。
  意見提出,各地要統一組織、推動各類醫療機構特別是公立醫療機構參加醫療責任保險,即由醫療機構購買醫療責任保險,一旦發生醫療損害責任事件,由保險公司代為賠付。到2015年底前,全國三級公立醫院參保率應當達到100%;二級公立醫院參保率應當達到90%以上。
  據統計,2013年我國有6000餘個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參加了醫療責任保險,占二級以上醫療機構總數的60%。但同時,醫療責任保險發展仍然面臨困難,醫療機構參加醫療責任保險的積極性不高,參保率低,導致保險無法發揮“大數法則”的作用。  (原標題:100%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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